重慶《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和《標準施工招標》的實施意見
來源:重慶建設項目及招標網 編輯:數字音視工程 2008-05-07 00:00:00 加入收藏 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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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實施意見 渝發改標〔2008〕322號
[ 2008-5-7 ]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監察局
重慶市財政局
文件
重慶市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
重慶市信息產業局
重慶市水利局
重慶市文化廣播電視局
渝發改標〔2008〕322號
關于《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
《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計委)、監察局、財政局、建委、交通局(委)、水利(水務)局、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文廣新局,有關單位,市級大型國有企業:
2007年11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民航總局、廣電總局等九部委聯合編制頒布了《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統稱《標準文件》),要求于2008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試行。為了切實做好我市的試點工作,根據九部委《關于〈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行規定》(九部委令第56號)和《關于做好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發改法規〔2007〕34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協調
《標準文件》是國務院九部委在總結現有行業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實施經驗,并借鑒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做法的基礎上編制的。《標準文件》定位于通用性,著力解決各行業施工招標文件編制中帶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問題,規范了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標志著政府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管理已經從單純依靠法律制度深化到結合運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科學管理。《標準文件》的貫徹實施,對于進一步統一工程招標投標規則、提高招標文件質量、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加強政府投資管理,預防和遏制腐敗,促進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招標投標市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經市發改委、監察局、財政局、建委、交委、信息產業局、水利局、文廣局八部門研究決定,將《標準文件》的試點列為今年全市招投標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同時列入黨風廉政建設分工責任制規范工程招投標活動重點環節專項工作加以落實,務求實干,力求實效。
我市《標準文件》試點工作由重慶市招標投標工作部門聯席會議統一協調,研究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督促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牽頭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指導試點工作實施,安排骨干人員培訓,匯總評價試點效果;市建委、交委、信息產業局、水利局等單位負責做好本行業《標準文件》的試點工作,確定試點項目,跟蹤監督試點過程,評價試點效果等工作;市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區縣、各單位試點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各區縣的試點工作由區縣發改委牽頭,會同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全市統一要求組織實施。
二、明確范圍,選好項目
(一)試點范圍和試點項目
為確保試點效果,我市試點工作既要積極,又要穩妥。試點項目由各行業監管部門根據本行業實際情況確定,有條件的行業可在全行業所有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推行。確定試點項目應遵循以下原則:
1、國有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50%以上;
2、試點項目數量不少于本行業項目總數的20%;
3、兼顧不同投資規模和工程類別。按單項施工合同額1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至3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分別選取試點項目。
各區縣參照上述原則選擇不少于10個項目進行試點。
各區縣發改委、各行業監管部門將選定的試點項目于4月15日前書面送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二)試點時間
我市《標準文件》試點時間從2008年5月1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暫定1年。然后再根據試行效果和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延長試點時間,是否擴大試點范圍,或全面推行《標準文件》。
三、把握政策,合理使用
(一)市級行業監管部門在國家允許范圍內,可結合本行業工程施工特點對《標準文件》進行必要的補充和細化,形成行業標準文件。行業標準文件及時送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試點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根據《標準文件》和現有行業標準文件,編制項目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
(三)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應采用《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不得刪減,并在市政府指定媒介和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求的媒介上發布。
(四)試點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特殊情況需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的,報監督部門批準,資格審查辦法只采用“合格制”。
(五)試點項目原則上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根據項目特點,選擇“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綜合評估法”。對建設規模不大,工期較短,施工技術不復雜,無特殊專業要求,質量、工期、成本受不同施工方案影響較小的項目鼓勵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否則采用“綜合評估法”。
(六)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專用合同條款” 不得與“通用合同條款”相抵觸,否則不得進入下一步程序。
四、加強指導,注重效果
(一)各區縣、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試點項目的跟蹤指導和檢查,做好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審查工作,注意收集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予以解決。
(二)認真組織培訓。培訓工作采取統一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統一培訓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建委、交委、信息產業局、水利局、文廣局聯合組織,對各區縣骨干監督人員、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培訓。分散培訓由各區縣、各行業監管部門組織,對本行業試點項目業主、代理機構人員開展培訓。培訓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
(三)做好試點效果評價工作。評價工作采取行業評價與綜合評價相結合,行業評價由各行業監管部門負責,綜合評價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效果評價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對招投標環節的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招標公告發布、招標文件編制和審查、開標評標、中標結果公示、簽訂合同等。第二階段是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評價內容包括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糾紛的產生和處理、合同價的結算和支付等。
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工作結束后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和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提交第一階段專題評估報告;招標人應在項目合同履行結束后及時向行業監督部門提交第二階段專題評估報告。
(四)《標準文件》電子文本可在九部委門戶網站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免費下載使用。為保證《標準文件》文本的統一性,九部委指定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的《標準文件》為書面正式文本。電子文本與書面正式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書面正式文本為準。
(五)試點項目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投標人在使用《標準文件》中的問題、意見和建議應及時向各行業監管部門和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反饋。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匯總我市《標準文件》試點情況,并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匯報。
附件:
1、《關于〈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行規定》(九部委令第56號)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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