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通市小海小學報告廳舞臺燈光、音響、機械系統安裝項目已經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通開發行審[2016]1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通市小海小學,建設資金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通市小海小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南通市小海小學報告廳舞臺燈光、音響、機械系統安裝項目以及質量保證等伴隨服務。提供產品必須全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及相應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2交貨地點:南通市小海小學校內;
2.3交貨期或交付使用期:簽訂合同后60天完成供貨及安裝(具體時間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
2.4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2.5其他:貨物數量及服務變更:貨物實際數量以現場勘查測量后確認,投標單價不以數量變化而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之規定并具備以下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招標內容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
3.5、投標人同時具有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頒發的專業音響工程綜合技術能力等級三級(含)以上資質、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頒發的舞臺機械工程綜合技術能力等級三級(含)以上資質;
3.6、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7、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頒發的專業音響或機械項目經理資格證書;
(2)為投標企業的正式人員,需提供與投標企業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及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企業為其交納至公告前一個月的連續12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3)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提供承諾書);
3.8、業績要求:投標人2013年11月01日以來承擔過150萬元及以上舞臺機械、燈光、音響工程業績或舞臺機械、燈光、音響三項中的任一項的工程業績合同(時間、金額均以合同為準),業績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經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備案)、合同清單,業績材料缺任一項均不認可;
3.9、企業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投標企業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原件(公告發布之日起以后開具的證明,否則無效);
3.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1、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 資格后審需提供下列材料
4.1、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4.2、非法定代表人參加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
4.3、投標人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新版“三證合一”);
4.4、投標人企業綜合技術能力等級評定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
4.5、擬派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書;
4.6、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及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企業為其交納至公告前一個月的連續12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4.7、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4.8、投標人業績證明材料;
4.9、企業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投標企業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原件(公告發布之日起以后開具的證明,否則無效);
4.10、招標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原件。
特別提醒:請各投標人攜帶所有資格材料原件供評審小組資格審查。因攜帶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如發現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后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該投標人將記入不良記錄,并上報有關部門。如已中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由該投標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5. 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法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 發布公告日起至開標之前 。
6.2獲取方式: 到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網(www.ntkfqztb.cn)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并參與投標。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 2016 年 12 月 13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開標室(南通開發區新開北路宏興路南)。
7.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政府采購網(http://zfcg.nantong.gov.cn/)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人:南通市小海小學
招標代理機構:南通建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紅星路1號太陽鑫城1幢東單元601-602室
郵 編: 226006
聯 系 人: 尹 建
電 話: 13773660127
傳 真: 0513—89010636
2016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