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經丹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丹棱發改立【2015】16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丹棱發改第【(2016)1】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比選人(項目業主) | 丹棱縣張場鎮人民政府 |
項目名稱 | 張場鎮綜合文化站文化院壩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丹棱縣張場鎮場鎮 |
實施時間 | 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 新建廣場3000平方米,新建舞臺、公示欄、文化走廊、籃球場、停車場、綠化、亮化及附屬設施 |
建設資金 | 該項目總投資190萬元,資金來源為“4.20”地震農房維修加固資金及省級試點鎮建設資金。 |
其他 |
施工1 | 張場鎮綜合文化站文化院壩建設項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3)其他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②、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工程專業全國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本項目實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③省外企業須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未受到市場禁入限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④、2013年至今須具有至少1個市政公用工程業績;⑤、因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年末封賬,為避免不能及時退還比選保證金,請比選申請人盡量采用B方式提交比選保證金。比選申請人若采用A方式繳納比選保證金,應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將銀行轉賬或電匯憑證傳真至比選人收取(02837283064)。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www.sczbbx.com)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6年01月06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6年01月11日15時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丹棱縣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丹棱縣支行
賬 號:2313402129126426826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限價 | 比選保證金 | 備注 |
---|---|---|---|---|---|
施工1 | B.經評審的預算投資額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 一次性報價 | 188.14 | 6 |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6年01月12日09時3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丹棱縣丹棱鎮新村路99號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www.sczbbx.com)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比 選 人(全稱):丹棱縣張場鎮人民政府
地 址:丹棱縣張場鎮
郵 編:620200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2837283064
傳 真:02837283064
電子郵件(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