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受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的委托,對其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電子護照機房建設采購項目 進行邀請招標采購,歡迎供應商報名參加預審。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環保產品供應商將獲得優先邀請。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01123HY219F
二、采購項目名稱: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電子護照機房建設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 63.2萬元(投標限價)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擬電子護照機房建設采購一項,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電子護照機房建設應符合國家有關設計、施工規范。中標單位負責電子護照機房的施工設計、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及售后服務。部分設備(UPS、精密空調、機柜、KVM系統、機房攝像監控系統、動環監控采集器)須按照外交部文件規定進行選型。
五、資格預審的內容(供應商資格)、標準和方法:
1、資格預審的內容(供應商資格):
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B、投標人應具備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三級或以上。
C、投標人應具備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D、投標人應具備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如果投標人不具備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投標人必須把氣體消防子系統分包給具有資質的消防公司,并共同負責消防工程的報檢報驗工作。投標人須將《分包協議》及分包人的下述資料提交集中采購機構:分包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包人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E、投標人應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軍用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
F、投標人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要求。
注:本項目僅有氣體消防子系統允許分包,其他不允許任何形式分包。
2、標準和方法:
資格審查委員會將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按下列情況確定正式投標邀請單位:
A、滿足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報名單位少于3家時,則本項目邀請招標失敗;
B、滿足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報名單位大于3家(含)且小于5家(含)時,則全部作為正式投標邀請單位;
C、滿足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報名單位大于5家時,以按隨機抽簽方式在合格投標人中抽簽確定5家作為正式投標邀請單位。
六、供應商需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
1、報名表(蓋章原件)。
2、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蓋章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企業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企業涉密資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6、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7、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軍用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8、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分包協議》及分包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包人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9、投標人2009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注:上述資料須按順序裝訂成一冊并密封提交,密封信封應注明項目名稱、招標編號、投標人單位名稱。各投標人必須保證所提交資格文件的真實性,如有弄虛作假,取消其報名和投標資格。
七、供應商需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時間: 2010 年10 月 25 日9 時00 分至 2010 年 10月26 日11 時00 分(工作時間)。過期不予受理。
八、資料接受地點:(詳細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8樓810 ) 。
九、預審審查結果將在報名截止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確定,并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預審結果。
十、招標文件公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及招標文件公示
采購代理機構: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人: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聯系人:
秦先生
聯系人:
陳先生
電話:
020-62791616
電話:
81219392
傳真:
020-83309916
傳真:
81218664
聯系地址:
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8樓810
聯系地址:
廣州市沙面大街四十五號
郵編:
510030
郵編:
510130
開戶行:
無
帳號:
無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