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風西西場立交節點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根據 穗發改批 [2020]1號 批準,并且圖紙和技術資料滿足施工需要,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 現對 東風西西場立交節點改造工程 施工進行施工 總承包 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 東風西西場立交節點改造工程 施工總承包
項目代碼: 2020-440103-48-01-026924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 林工 聯系電話: 020-37608020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市廣州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張 工 聯系電話: 020-37608020
招標監督機構: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處
監督電話: 020-38180053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
四、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廣州市荔灣區西部西場立交范圍,現狀西場立交共設有Wa、Wb主線及 C 、D、E、 F、 G、 H、 N、 P、 Q、 I、 ZB十一條匝道 ,是廣州市內環高架系統一個重要的節點。道路等級為城市快速路,主線、匝道設計速度分別為 60km/h、 30km/h。本項目主 要包含對西場立交節點進行改造,分別為對西場立交北轉西匝道、對西場立交西轉南匝道進行擴寬,以改善匝道行車條件,提高立交節點的行車效率,改造的橋梁最大跨徑為 26m,改造橋梁總長度約 0.7 km。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最高投標限價:
1、 標段劃分: 本工程劃分為 1 個標段。
2、招標內容
3 、招標 規模: 本工程總投資約 10351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約 6420 萬元。
4 、 最高投標限價 : 58598709.39 元。
六、資金來源: 市財政資金。
注: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建筑業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
七、發布招標公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
1、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含本日): 2020 年 8 月 15 日 00 時 00 分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 15 時 00 分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2、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 2020 年 8 月 15 日 00 時 00 分 ;
截止時間: 2020 年 9 月 9 日 15 時 00 分 。
3、開標開始時間: 2020 年 9 月 9 日 15 時 00 分 。
4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5 、 投標人通過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登錄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辦理網上投標登記手續。按照交易平臺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
八、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本項目招標文件隨招標公告一并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發布。招標文件 一經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發布,視為發售給投標人,招標文件由投標人自行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網站下載。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 級或以上級別資質。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 :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 壹級 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注:①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 [2015]154 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 [2016]226號 )的要求設置。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
②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2019 〕50號),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5、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網頁截圖;
6、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為: 具有市政類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7、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 網頁截圖 。
8、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中標金額大于或等于 36 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
注: 業績取自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投標人須提供類似工程業績的項目名稱及業績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中項目編號。不提供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的業績不予評審。若投標人提供的項目名稱與項目編號不一致:①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在庫內分別對應不同業績的,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績為準②項目名稱存在對應業績的,項目編號在庫內不存在對應業績,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績為準③項目名稱在庫內不存在對應業績,項目編號存在對應業績的,以項目編號對應的業績為準。評標委員會對業績的評審以投標截止時間在庫內業績上傳件為依據。
(1)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中標通知書上沒有金額或免招標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補充合同)為準。
(2)技術指標(中標金額大于或等于 3600 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需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內業績上傳件中反映。
(3)完成時間以竣工驗收文件為準。驗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設單位、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蓋章。
(4)庫內業績上傳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記的工程資質內容與施工合同等業績證明資料不相符的,該項業績不予認定。
9、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10、關于聯合體投標: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1、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企業誠信檔案取自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在企業庫內的信息,投標人無需提交相關資料,若招標人延長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誠信檔案信息的評審時點也相應延長。 (誠信檔案辦理詳見《施工企業辦事指引》
12、 投標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投標人提供的《投標人聲明》第七條內容進行評審),則 相關投標均無效 。
13、未被納入國家、市、區的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被限制參加財政投資工程或政府投資工程或建設工程投標的(具體名單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信用廣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
十一、資格審查結果將在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 和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公示, 公示時間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 3 名或通過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不足 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三、本工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計價規范設置最高投標限價。
十四、投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投標人按 招標文件 要求提交投標文件。 若投標文件中的部分內容要求 取自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的,則投標人選擇企業庫中記錄的該部分上傳件將被視為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復提交( 類似工程業績需提供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評標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內上傳件為依據。若招標人延長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上資料的評審時點也相應延長。投標人應及時維護其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登記的信息及上傳件,確保各項信息及上傳件在有效期內 。
十五、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
異議受理電話: 020-83630082
地址: 廣州市東風中路318號嘉業大廈 15 樓 。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 http://www.gzggzy.cn)、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址: 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八、招標公告網上發布時,同時發布招標文件、施工圖紙、最高投標限價。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 《投訴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理決定書》在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網站上公布的,視為送達其他與決定書有關的當事人。
二十、 根據《關于優化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投標有關問題的指引》( 2019 年第4期)要求,在填報中標候選人公示信息環節、招標人(招標代理)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及辦理施工許可前,在校驗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庫(包含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項目負責人鎖定情況的基礎上,增加校驗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項目負責人鎖定情況,發現第一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已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不符合任職數量規定時,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特別提示: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一定時期內參與招標人后續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由招標人視嚴重程度確定,最低三個月起,自招標人發出通知之日起計):
1. 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
2. 在中標工程中不執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
4. 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形的 ;
5.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6. 未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規定執行,被行政監管部門通報或處罰的;
7. 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或勞務班組長與投標時不一致的(如有)。
招 標 單 位: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市廣州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5 日